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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8 15:33: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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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青岛华加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哈尔滨路34号1号楼乙户

  法定代表人:薛金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5720614588

  二、基本情况

  青岛华加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参加华侨饭店中央空调冷水机组改造项目的开标资格审查时,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理结果

  根据《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6点的规定,本平台决定对青岛华加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一年内不得参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026年5月18日

处理决定书.pdf (331.01 KB)



  • 鹰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主办单位: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鹰潭市城投信宏贸易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鹰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号:赣ICP备2023015320号-2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452号

    技术支持:鹰潭冰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701-6655010

    工作日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