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奕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确定主承销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YC-YGCG202600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确定主承销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gzygcg.com/)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09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C-YGCG2026006
项目名称: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确定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以最终审批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按实际发行债券额度计算承销费,年承销费费率≤0.17%(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年承销费率报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1 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债券确定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1 项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以最终审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以最终中标人和采购人签署的承销协议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个)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主承销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证券公司,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08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09 月 03 日止(北京时间)自行到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tgzygcg.com),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交易乙方】进入业务系统,找到本项目公告后进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如对平台使用存在疑问,可登录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使用教程或联系平台服务热线:0701-6655010解答相关问题。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9-03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ytgzygcg.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并递交纸质标书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9-17 10: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9 月 17 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室(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号审计局二楼)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现场投递方式,请各供应商注意开标时间和地点。
七、公告发布媒介:
鹰潭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ytgzygcg.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建设大道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7370177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奕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溪市天骄华庭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3367017106
九、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开标地点进行签到并提交纸质标书,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获取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
2、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招标人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4 、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