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公共仓储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块一项目原材料及主体检测、沉降观测及CCTV管道检测(项目编号:FXGJYT-2026-ZC005)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公共仓储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块一项目原材料及主体检测、沉降观测及CCTV管道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GJYT-2026-ZC005
项目名称: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公共仓储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块一项目原材料及主体检测、沉降观测及CCTV管道检测
预算金额:724541.76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FXGJYT-2026-ZC005 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公共仓储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块一项目原材料及主体检测、沉降观测及CCTV管道检测 1 批 724541.76元
合同履约: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骏工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材料与构配件检测);
②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CMA)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③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或具备延期证明)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④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供应商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否则,视为响应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免费报名及下载)。。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4-08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携带纸质响应文件单独密封,法人或法定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逾期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4-13 0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室(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号审计局二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鹰潭市现代物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鹰雄大道南66号中部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中心18号楼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701-6666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象山路幸福时光二期13栋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18797800119
九、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登录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首页,点击进入“交易主体”栏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账号注册。
2.有意向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3.已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