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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信江新区支三路城市支路建设工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31 15:40: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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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鹰潭市信江新区支三路城市支路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gzygcg.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JXTL-2026-YTXJ-001 项目名称:鹰潭市信江新区支三路城市支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0000.78元 最高限价:2628700.76元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说明 产地 鹰潭市信江新区支三路城市支路建设工程 1项 2710000.78元 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表及采购要求” 国内 注: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1.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市政公用贰级及以上 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评审依据: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4 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 标准员、劳务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持证上岗。评审依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扫描件,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原件扫描件。3.5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4-1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4-14 0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4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七、公告发布媒介: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tygcg.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航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铜兴路民泰家园4栋2层201

项目联系人:刘峰

联系方式:13507016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同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复兴大道1666号(学府香颂)二期10幢103室

项目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方式:19079067329

 

九、其他说明:

1、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不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4.有意向的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5.根据赣财购便函【2025】7号文,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异常低价问题。(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三)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预算)×45%;(四)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有上诉情况的视为报价无效。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将退回其响应文件。6.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宣布开始解密后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网上开标系统”提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在线磋商活动。



  • 鹰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鹰潭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主办单位: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鹰潭市信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鹰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号:赣ICP备2024031559号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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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鹰潭市国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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