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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厂联通引调水工程(PE管材及PE管件采购)(招标编号:DFGCYGPTGK-202606-003) 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4 16:20: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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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厂联通引调水工程(PE管材及PE管件采购)(招标编号:DFGCYGPTGK-202606-003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GCYGPTGK-202606-003

项目名称:贵溪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水厂联通引调水工程(PE管材及PE管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13

第一次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0717

二、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检测设备评分项更正为1、所投产品(PE100管材)制造商自有实验室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实验室照片、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所投产品(PE100管材)制造商自有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需包含PE管材及PE管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完全满足以下检测设备要求得6分,实验室配备的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氧化诱导制样机、静液压试验机、摆锤冲击试验机、尺寸变化率测定仪、分析天平密度仪、全自动落锺冲击实验机、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机、水份测定仪、炭黑分散测试仪、炭黑含量测定仪、万能试验机、维卡软化点试验机等。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及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6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业绩评分项更正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能反映该业绩的任意一笔结算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724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称:贵溪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顾先生

 话:13426665680

 址:贵溪市天华山路与子慎路交叉口附近

招标代理机构

 称: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9007026506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79号7幢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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